王履認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不斷運動和變化的。但是這種運動變化,又有一定的規(guī)律,既不可運動太過,又不可運動不及,運動中對立的雙方要相互協調,才能維持事物的存在,在人體則維持生命活動的正常運行。以人體言,五臟之氣亦應正常而不過亢,才能發(fā)揮臟腑的正常功能。如果某臟氣過亢,則破壞人體臟腑功能的協調,反而為病。每一氣均有相應的他氣來制約它,只是在其未亢之時不表現出來,僅是隨之而已。只有當其過亢之時,才表現出制約之象。而醫(yī)生治病,不過是幫助患者使其自我調節(jié)系統達到正常,以保持人體正常的生化功能而已。王氏十分重視運用亢害承制之理來說明人體自身的防病抗病能力,重視機體的內在調節(jié),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。
此外,就臨床診治思路而言,王履認為醫(yī)生診斷疾病的方法,是根據當時的病情表現,診斷疾病,并依此來推斷其病因,即所謂審癥求因。而并非開始感受邪氣時,即能預定其以后患什么病。因為感受邪氣之后,有當時發(fā)病者,有過時發(fā)病者,還有因為正氣抗邪而使邪氣消散而不發(fā)病者。種種不同,不一定均患一樣的病證。因此王氏重視“因病知原”,以病證推斷病因,是十分正確的。
古人認為冬傷于寒,其感邪而即病者,即為傷寒;不即病者,過時而發(fā)于春夏者,即稱為溫病與暑病。由于認為病因是一樣的,因此在王氏之前,人們多從傷寒論治,而以治傷寒之方通治傷寒與溫暑之病。劉完素創(chuàng)六氣化火之說,并稱傷寒為熱病。提出“熱病只能作熱治,不能從寒醫(yī)”的觀點。對王氏之學頗有影響。王安道根據臨床的實際,指出傷寒與溫暑之病應當分別,尤其對治療方法的區(qū)別論述頗詳。首先,王氏認為傷寒、溫病、暑病三者不同,各自“有病因,有病名,有病形,辨其因,正其名,察其形,三者俱當,始可以言治矣。一或未明,而曰不誤于人,吾未之信也?!蓖跏蠌娜咧Q不同,病因各異,臨床表現也不一致出發(fā),因此治療絕不能相同來認識。例如傷寒一病,是發(fā)于天氣寒冷之際,寒邪在表,閉其腠理,故外現一派寒邪郁表而衛(wèi)陽被遏的表現,治療則必然應選用辛溫之劑,否則不能散其寒邪。而溫病、熱病,則發(fā)病于天氣喧熱之時,怫熱自內而達于外,郁于腠理,外無寒邪束表,因此治療就宜用辛涼、苦寒之劑,否則不能解其熱。
他認為,傷寒與溫暑,病因雖同出一源,均為冬傷于寒而致,但是屬不同類的疾病,不能混淆其治法。仲景之方為群方之祖,可借用其方,但仲景之方非為治溫暑病證而設。王安道的這些看法,比起明清溫病學家來,尚不十分深刻,其中,對溫暑病的病因尚未超脫《內經》的理論范疇,但已從病的治法上將其分開,為后世溫病學的發(fā)展有很大影響。此外,王履對于中風病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,認為中風有二,有外感風邪者為真中風,而因火、因氣、因痰而致者,屬類中風,使中風的理論漸趨完善,對明清醫(yī)家在此問題的發(fā)展有很大影響。